安亭城管及时制止焚烧垃圾污染环境行为

发布时间:2016-11-22 点击数:

11月21日上午9点30分,安亭镇城管中队队员在巡查至蓝棠佳苑时,发现一位老人正在路边空地焚烧垃圾,黑色的烟雾顺着风向飘浮,味道刺鼻,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见此状况,城管队员立即上前制止他的违法行为,并从车上拿出工具将火迅速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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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员将火扑灭后,对当事人乱烧垃圾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对自己错误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绝不再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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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员在此提醒市民,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随意焚烧垃圾将会面临500至2000元不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