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亭中队依法查处流动广告车辆 有力维护城市市容秩序
发布时间:2019-11-09 点击数: 次
装载高音喇叭、高亮电子显示屏、炫彩广告纸的流动户外广告车行驶于繁华、人流密集路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切实保障城市容貌整洁有序,安亭镇城管执法中队加大巡查力度,持续发力开展违规设置经营性流动户外广告执法整治行动。
11月7日,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新源路、阜康西路时,发现一辆流动广告车辆正沿着新源路由北向南行驶,见状后,执法队员立即对该车辆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辆由货车私自改装成宣传花车,外形为龙船模型,并在车身周围张贴广告,内容为“南翔小笼进驻安亭……”,属于违规设置流动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违反了《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它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随后,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最终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悔过,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并于11月8日前往安亭镇城管执法中队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安亭城管中队依据《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下一步,安亭中队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辖区内各类违规流动广告进行治理,落实常态长效,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确保辖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