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亭中队:“轻微免罚”执法范围如何界定?安亭城管开展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3-08-21 点击数: 次
6月下旬,市城管执法局下发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于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擅自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日常街面管控常见的17个违法行为进行了重新处罚认定。为更好地帮助中队执法队员了解轻微免罚的界定范围,安亭镇城管中队开展了8月队内执法队员专项教育培训。
安亭镇城管中队始终坚持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紧盯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夯实执法能力基础。中队积极采用多样形式,充分调动队员的主动参与性,让教育培训课程变得更加易于理解,加深队员对执法知识的理解程度。
在此次培训中,中队的法制员对该清单进行了系统讲解,重点强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条件需要同时符合,才可以依法不予处罚。在完成法条的逐项讲解后,队员们积极开展业务交流,由于中队日常的执法事项中,经常需要用到《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因此执法事项和法条应用都较为熟悉,队员们在学习完不予处罚的要求后,纷纷对此开展讨论,表示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有部分队员已经对于首次发现的占道设摊轻微依法不予处罚。这种柔性执法的执法行为,为中队开展“721”工作法奠定执法基础,有利于优化辖区内同市民群众的关系,为执法队员日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安亭镇城管中队也将持续组织队员集中学习各类新执法事项和新颁布法律法规,推动中队法治建设和队员执法素质再上新台阶。同时中队也将更好地将轻微违法事项不予处罚的制度应用至日常街面工作中,持续提升执法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