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亭中队:我的办公室我做主?小心!可能违法!

发布时间:2024-05-17 点击数:

物业作为社区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在规范开展社区治理,督促居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舒适安心的居住环境上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安亭新镇内的一处小区,却出现了物业先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将办公用房私自改为员工宿舍的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队员在日常巡逻时发现,位于安亭镇硕望路某小区内的物业公司,共有办公用房两间,均位于一楼。一处房间正常用于物业日常办公,另一处房间私自进行隔断,分出了卧室和卫生间,卧室内设有三张高低床,卫生间内设有马桶、淋浴等设施,屋内原有的消防设备间,也放置了床铺用于居住,室内日常居住痕迹明显,房间门口的走廊还放置了衣柜和收纳柜。

执法队员当即向物业经理了解情况,物业经理称由于物业人员较少,一间办公室能满足日常办公所需,为了能解决物业服务人员的居住问题,节约成本,因此将另一处办公用房改为了宿舍。执法队员当即对物业公司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违规遮挡消防设施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物业公司经过队员的教育,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法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风险。半个月后,执法队员至物业公司进行复查,确认已经完成整改,床铺等已经搬离,恢复办公用房原有使用性质。因此执法队员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不予进行处罚。

安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会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在做好日常社区服务的同时,也要积极担负起社区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依法依规、文明守法的表率,切实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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