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中队:解决问题是重点,邻里关系要兼顾

发布时间:2017-07-19 点击数:

日前,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接到汇旺东路一小区业主曹先生的投诉,称其楼下1104室住户,装修时私自改动厨房下水管道,导致楼上厨房反水严重,已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生活。

接到投诉后,中队进社区队员立即与投诉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曹先生近期正在装修房子,发现自己厨房间污水管道不通畅,常会有污水溢出来。向周围邻居打听后曹先生得知,是楼下1104室将垂直的污水管道,为装修美观,私改成弯道。经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证实,情况属实,并查看相关图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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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投诉人的沟通中,执法队员了解到其为外地来沪人员,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曹先生表示希望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可以维持良好的邻里关系。为此,我中队执法人员经过双方同意,进行了一次三方调解会。在这过程中,我中队执法人员向双方介绍了相关法条,私自改动排污管道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50条第2款第5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故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78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公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以上十万元以下。其后,物业负责人也表达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等,并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通过三方协调,当事人表示愿意自行整改,并且表达其改造前并不知道不可以改动排水管道,没想到会影响楼上的排水。中队执法人员要求限期一周进行整改,但是当事人马上要出差,要两周后再进行施工,投诉人表示可以接受,协调会在和谐的气氛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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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近日,当事人对排水管道进行自行整改,投诉人曹先生家厨房已不再反水,下水已畅通,城管队员和物业也上门对整改的过程进行了监督。投诉人当场对城管队员表示感谢,对处理结果很满意,赞叹道,“上海果然是个宜居城市,出现问题,投诉了,职能部门这么快就能做出反应,解决问题,真是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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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