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光天化日之下偷倒垃圾,以为能够神不知鬼不觉……

发布时间:2019-05-10 点击数:

偷倒渣土、泥浆及建筑垃圾,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疾。空地“偷倒乱倒”的现象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事后处理还要耗费大量执法力量和行政成本。针对最近辖区范围内偷倒案件多发,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就在前不久,就查获了一辆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车辆。

5月2日,虬桥村村干部接到联勤队员上报的信息,有一辆可疑车辆在嘉定工业区虬桥村内偷倒垃圾,村干部立即协同联勤队员赶到现场。据了解,上午9点20左右,这辆蓝色小卡车行驶到村委后的一空地,开始倾倒垃圾。这一情况正好被附近目击者发现,立即告知巡逻联勤,而卡车在倾倒后迅速离开现场。

村委后的空地内是监控盲区,村干部调取村内路面监控才发现了这辆卡车,并且记录下车牌号码,上报给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

城管队员接报后,根据线索来到叶城派出所,查看霍城路回城路附近的道路监控,果然发现了这辆卡车。根据车牌号码查到车主信息,随即联系车主,要求其于5月5日来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接受调查,然而5月5日当天车主并未来中队。

随后城管队员再次来到叶城派出所,在查看各个路口的监控后,初步确定其行车轨迹,最后,该卡车在戬浜大裕村附近失去了踪迹。于是,队员们又来到戬浜派出所内调取监控,初步判定这辆车很有可能隐匿在这个村子内。城管队员在大裕村的每个角落逐个巡查,最后,在刘村路塔新路往南100米一个片林的围墙边找到了这辆卡车。

 经过核实比对,队员们确认这辆蓝色卡车就是当天在虬桥村内偷倒垃圾的违法车辆。城管队员在附近走访,查找车主未果,再次拨打车主电话,车主已关机。城管队员只能联系拖车公司,将该违法车辆暂扣至中队。之后,城管队员再次回访,附近认识该车主的村民表示,车主在这之前已经回到了老家。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4条第5款规定: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城管队员表示,根据该车司机的违法情况,将对该车主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接下来,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将优化勤务模式,落实高发区域监控管理措施,加强重点路段监管,严防偷倒行为。并且将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加大偷倒查处力度,有效维护辖区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