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中队:守护“嘉”园 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9-27 点击数: 次
为加强辖区商户的环保观念和垃圾分类意识,工业区中队执法队员对辖区内商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回头看”行动,针对商户垃圾收集容器的规范设置及分类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队员对商户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进行逐一仔细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商户分类工作规范,暂无垃圾混投、随意堆放垃圾等违法现象,且商铺周边环境较整洁。但仍有个别商户存在干湿垃圾混合投放的行为。对此,执法队员积极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并告知商户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或者其他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如不及时整改,将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过程中,执法队员还督促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做好长效管理。
下一步,工业区城管中队将通过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加大辖区内沿街商户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管理精细化水平,共创绿色低碳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