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中队:城管普法送上门 积极宣传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0-12 点击数: 次
“您好,我们是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的执法队员。”
“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们接到工业区垃分办反映的情况,您家里是不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投放生活垃圾?我们今天上门来跟您说一下,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您以后按时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生活垃圾如果这么随意处置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
“原来这样扔垃圾不单单违法,还会被处罚呀!我们年纪大了不清楚,你们一说我们就知道了。我们以后一定改,谢谢你们还上门跑一趟。”
这样的对话多次发生在“城管进社区”普法宣传过程中,工业区中队秉承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执法、宣传和服务并举,化被动执法为主动上门,为辖区的社区居民提供各项普法服务,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使居民更懂法,社区更和谐,而执法队员文明规范的宣传教育也赢得了辖区居民的理解和好评。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