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中队:健身步道能设摊? 执法队员来说“不”
发布时间:2023-11-03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近日,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本地老人占用公园的健身步道设摊卖菜,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对周边居民的日常锻炼造成不便。
中队执法队员现场对设摊老人进行劝阻,在场的老人们纷纷表示,自己没有占用道路两边设摊,公园里的健身步道也不影响路人通行,自己的行为应该不算是占道设摊。执法队员告知老人,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公园内的健身步道也算是公共场所。此外,摆在健身步道上,周边锻炼的居民经过时容易引发事故,不利于自身安全。
对于该处老年人的设摊,执法队员们以教育劝导为主,通过提醒告诫、教育批评等措施,引导督促老人改正设摊行为,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执法队员的教育引导,该处设摊的老人表示意识到了错误,并且立即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工业区城管中队将进一步加强打击各类占道设摊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常态长效,确保公共环境卫生、安全、有序、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