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中队:物业与城管联动 及时处置违规装修
发布时间:2025-03-03 点击数: 次
近日,嘉定工业区民乐社区的物业服务人员在例行装修检查中发现,一户业主将客厅隔成房间,疑似用于出租居住。
物业人员立即联系社区城管工作室,城管队员迅速上门检查并进行普法宣传。经核实,该业主计划将隔出的房间用于出租,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城管队员现场讲解了《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的相关内容,告知客厅隔间出租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出租房应当以原始设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每个房间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出租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经过普法宣传,业主表示理解,并承诺不再将客厅单独出租。此次物业与城管的及时联动,有效杜绝了潜在风险,维护了社区居住安全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