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中队:从违规堆放到主动清运 城管普法宣传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5-05-27 点击数: 次
近日,工业区城管中队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裕民路群裕路路口沿街商铺门前堆放了一些装修垃圾,不仅占用公共通道,阻碍行人通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市容环境整洁。
城管队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周边商户和居民,确认该处装修垃圾系附近一家火锅店因店面升级改造临时堆放。队员随即上门,联系到了该店负责人,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擅自堆放装修垃圾属于违规行为,既影响市容,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同时,队员从安全角度出发,提醒店主装修垃圾若未及时清运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在城管队员的普法宣讲下,店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配合整改,及时联系专业清运单位开展清运。目前,堆放的装修垃圾已清理完毕,路面恢复整洁畅通,安全隐患消除。
工业区城管中队通过耐心沟通、普法宣传,既解决了市容环境问题,又提升了商户的法律意识,实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中队将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共同维护整洁、安全的城市环境。
普法小贴士: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对装修垃圾堆放场所进行覆盖、遮挡或者密闭,保持环境整洁,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