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中队:加大监管力度 规范机动车清洗服务行为
发布时间:2023-12-05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上升,车辆清洗服务需求量也随之上升。部分机动车清洗单位紧盯眼前利益,拒不履行社会责任,存在从事机动车清洗服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从事机动车清洗服务的单位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十日内,向区绿化市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机动车清洗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技术规范,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华亭中队在巡查中发现镇辖区内一单位存在相关行为,且拒不整改。中队队员制作相关文书,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部分洗车店经营户法律环保意识淡薄,随意排放洗车用水的现象也有发生。未经处理的污水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产生交通安全隐患,流入排水管网后还可能污染城市水体、造成管道淤堵。在执法管理的过程中,执法队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相关责任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备案办理流程,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