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中队:农用地上建房屋 违法建筑必拆除
发布时间:2024-10-12 点击数: 次
今年四月上旬,区拆违办航拍拍到华亭镇北新村中宅某户前院空地上存在一处疑似新增违建。北新村委会现场核实后发现该户村民私自占用农用地建造了约128平方米的砖混彩钢房屋。该户不仅涉及违法搭建,占用土地的行为也属于违法用地。华亭执法队接到北新村反馈的情况后,立即派执法队员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一道上门约谈当事人。在现场,执法队员严正告知当事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希望通过教育与劝导的方式使当事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觉配合拆除违建。
村民在现场表示,该土地属自家的自留地,处于荒废状态,用该地建造一间房屋用于出租换取租金收入,并未影响到周围邻里关系,妨碍他人,对被要求拆除违建的情况十分不理解,拒绝拆除违建。
华亭执法队员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为避免村民强硬抵触造成不良影响。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多次同村委会一道上门耐心劝导当事人,详细阐明了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用地行为,违法者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积极争取当事人的配合与理解。最终,村民同意配合拆除违建,在清退出租房内的人员后于国庆期间拆除了违建,恢复土地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