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中队:“首违免罚”感温情 执法有度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5-02-18 点击数:

近日,华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开展日常街面巡查过程中,发现华旺路华谊一路路口附近有两处占道设摊违法行为,当事人将五金百货、鞋类商品铺开放置在人行道上,可能会影响行人走路通行。

执法队员见状后立即上前,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对方其行为已违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听后说道:“我是从XX那边过来的,以前没来过华亭,开车经过看到这边道路两侧地方比较整洁,就想暂时摆会摊卖卖小百货,没想到被你们巡查发现了。我现在就收拾搬走,赚点小钱不容易就不要罚我了。”执法队员鉴于该违法行为首次发现在非主要道路,当事人积极主动整改未造成大的影响,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进行了口头教育批评。

华亭执法队实施执行“首违免罚”制度以来,有效缓解了当事人与执法者的对立情绪,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体现了城市管理执法者以人为本的关怀温情,营造了和谐友好的执法氛围。

e3259fe3b05442f18815f******473434.jpg

6f613b7a10b8491f8ce7a96ffc499047.jpg

614a27414fbc47388873a36d5ed76733.jpg

da1ec7f9f1da410d81f2a589b5fb225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