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厕所,楼下饭厅,居民擅改房屋结构惹争议

发布时间:2016-07-17 点击数:

近日,家住城中路上某小区的张女士向嘉定镇城管中队反映,其楼上邻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将客厅部分区域私自改造成卫生间,导致楼下漏水。

接报后,队员立即到场查看,发现反映人所居住的小区是老式小区,原本的房屋设计中没有单独的卫生间,由此带来了诸多生活上的不变。张女士楼上的住户为了改善条件,就在自家客厅区域隔出了一个卫生间。这一改动虽然方便了自己,但却造成了张女士一家的困扰。张女士表示每当楼上使用抽水马桶时,不仅有“叩咚叩咚”的噪音,时间长了还有水沿着楼板和墙体渗漏下来。最糟糕的是,同一块区域,自己家是用来做饭厅的,吃饭的时候听到楼上抽水马桶的声音就不舒服。

为此,队员找到楼上的住户丁先生,告知其行为属于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涉嫌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52条第1款: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过队员耐心解释和换位思考的教育宣传方式,最终丁先生自行拆除了抽水马桶等设施,恢复了房屋原状,这一引起邻里矛盾的纠纷也顺利落幕。

嘉定镇上老小区较多,基础设施较陈旧,部分居民为了改善生活条件,擅自改变房屋的设计结构或敲除承重结构扩大面积,这些行为虽然是对自己家进行改动,但影响的却是整栋楼居民的利益,下步中队将依托城管进社区平台,大力宣传住宅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居民懂法守法的水平,努力降低违法搭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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