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镇中队:垃圾分类检查先行一步 规范要求提前落实

发布时间:2019-06-28 点击数:

 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实行前期,嘉定镇中队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了抽查。

6月25日上午,中队队员来到了清河路某单位,对其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其垃圾四分类容器都具备了,但湿垃圾桶内有少许可回收物,执法人员当场找到了相关负责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执法人员也向责任人发放了垃圾分类宣传手册,进一步指导部分垃圾的分类细则。责任人表示会立即整改,并将垃圾分类知识进一步深化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个人。

随后,嘉定镇中队队员至塔城路的银行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银行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缺少可回收物、有毒有害两类收集容器。执法人员当场找到了银行的办公室负责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负责人限期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执法队员的教育宣传下,相关管理责任人均表示一定会按照要求整改,积极配合打赢这场垃圾分类攻坚战。

  在次日下午的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几家单位都迅速地按照要求整改完毕了。中队先行一步提前落实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成效和实效,下步中队将在7月1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行之后,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坚决立案查处,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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