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镇中队:阳台“爆改”卫生间?及时纠错除隐患!

发布时间:2021-04-15 点击数:

近日,接到物业反映,六一小区某栋203室正在装修,准备将阳台改造成卫生间。当天上午,中队随即指派执法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认情况。

检查发现,发现该处房屋正在实施装修改造,已初步将水管接到阳台,并在地面预留了一个马桶排水管,根据施工人员介绍,业主准备将排水管连接小区雨水管道。考虑雨污混接混排整治本就是近阶段重点工作,且基于房屋刚开始装修,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物业联系到房东。经了解得知,房东已将房屋租给中介机构(二房东),为便于分开出租,准备在阳台上添置卫生间。队员分别对大房东和二房东普法教育,阳台改卫生间属于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违法行为的一种,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向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三天内完成整改工作,消除违法行为。二房东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立即表示愿意整改,并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城管队员积极介入社区治理,将违法行为阻拦于萌芽阶段。

在此,嘉定镇中队提醒广大业主,对将没有防水要求阳台改为卫生间,不仅会因违法受处罚,而且尤其对于老小区,阳台处本就缺少排污管道,擅自雨污混接易造成管道拥堵、恶臭,影响小区环境,后期纠错成本高,望广大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能遵从装修规范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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