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履职 城管开罚单--江桥城管中队依法对沪西物业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6-07-20 点击数:

2016年3月初,嘉海雅苑小区进驻了近3000户搬迁居民进行房屋装修。5月,针对前期部分装修户装修过程中存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江桥城管中队联合镇社区办、房办、上海沪西物业公司等部门三次召开协调会,制定了相关整治方案展开专项整治,并多次强调沪西物业公司要发挥物业前端管控的职能,做好新增违建的日常巡查、劝阻、制止、上报工作。然而中队仍然陆续接到群众的来电来信投诉,反映小区内仍有个别装修户存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装修行为。

针对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没有对装修户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上报的情况,中队在前期调查走访取证的基础上,确认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在新增违建管理工作中存在工作监管不力的情况,并于7月18日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和第八十条规定,依法对其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希望沪西物业公司能够按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在接受处罚后,积极整改,更换了小区物业经理和相关工作人员,并表示今后定要做好小区内新增违建的巡查、制止和上报工作,不再出现类似的失职行为。

按照上海市七部委《关于加强本市居住房屋违法违规装修和使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一下的罚款。对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的处罚是江桥城管中队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在全镇范围内对物业公司实施的第一起行政处罚。今后中队除了与物业公司对接继续做好小区内新增违建的管控工作之外,在小区历史存量拆违中,也会将拆违工作与限制房屋交易和对违法当事人的信用管理结合起来。希望各物业管理公司引以为戒,更好地发挥物业公司在控违工作中前端管理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社区新增违建现象,真正将新增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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