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中队:违法占绿利己,普法还绿利民

发布时间:2022-10-10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近年来,随着城管执法进社区的不断推进,江桥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小区居民对小区绿化环境的品质要求不断提升,“爱绿、护绿”的法治意识也明显增强。江桥镇城管中队一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小区综合治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绿化环境普法工作,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小区绿地保护工作中来,有效提高了占绿、毁绿类案件的发现率。2022年10月9日,江桥镇城管中队接到市民投诉称:某小区居民擅自在绿化带内浇筑水泥平台。

队员迅速到场查看,发现水泥平台已经浇筑完成。为了顺利开展工作,队员协商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负责人联合处置此起投诉。由于当事人长期居住在外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调下,队员致电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经了解,当事人家住一楼,此块绿地位于院子侧面,因为绿草茂盛导致蚊虫较多,当事人便沿着墙边往外浇筑了一块宽约2米、长约5米的水泥平台,以减少蚊虫侵扰。队员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了居住区绿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原以为只是在自家门口浇点水泥的小事,却不想侵犯了小区其他居民的集体利益,甚至是违法了。最终,队员顺利拆除了水泥平台,物业表示将尽快对黄土裸露部分补种绿化,中队将做好后期监管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绿化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需要改造,必须经业主大会决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居民朋友们切不可擅自在绿地内浇筑水泥、铺设便道或者开垦菜地。这种变“公”为“私”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小区绿化环境,更是损害了公众利益。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江桥镇城管中队将继续依托网格化管理走好群众路线,积极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到社区治理和城市建设中来,不断提升居民朋友们保护小区绿化环境的意识和建设绿色家园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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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浇筑的水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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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完成待补种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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