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中队:趁着夜色偷倒垃圾 顺藤摸瓜依法处罚
发布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次
近日,江桥镇城管中队接到金耀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在星华公路小区后门垃圾箱房周边同一地点,夜间连续发现偷倒垃圾的情况。接报后,中队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
“这里扔的主要是菜皮、剩菜剩饭带盒子等湿垃圾,还有一些快递包装袋,数量挺多。以前几次混杂扔在我们社区等待转运的垃圾桶里,最近两次直接就扔在了垃圾箱房外围的人行道上,而且干湿垃圾不分类,造成了我们社区垃圾分类不达标,直接影响垃圾收运,甚至有可能被按照规定拒绝收运”。在场的金耀社区居委和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说。
城管执法队员由于在现场未发现有效的垃圾源头指向性信息,为尽快找出偷倒者,执法队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调阅偷倒点位周边的公共视频。 经过查找分析,队员终于发现了一辆可疑的外地牌照小货车。司机在星华公路北侧驶来在此点位短暂停留仅几十秒,趁着夜色打开后备箱,搬出多袋物品放置在人行道后离开。随后中队队员又向封浜派出所请求协作,在调阅了该路段同时段的其他公共视频,基本确定了嫌疑车辆车牌号和行经路线。 在掌握确切线索后,队员根据派出所查询车辆、车主信息,并依法录音电话通知当事人张某前往江桥镇城管中队接受处理。
起初,当事人张某辩称他认为此处就是垃圾收运站,他来此倒一点垃圾“无可厚非”,执法人员询问得知他是新来星华公路不远处某园区的新来商户,为了节省一点垃圾处理费用,他选择不经过园区物业交运而自行处理。面对一系列监控视频和现场照片证据,当事人张某承认了自己两次偷倒垃圾的行为(9月26日晚间由于金耀社区有人值守偷倒行为未遂)。城管中队依法对其个人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当事人也认识到了错误,表示积极配合相关处理,回去后和园区物业签订交运协议,统一由园区物业向城发环境公司交运处置生活垃圾。
一些园区仓库企业,由于属于货物周转仓库性质,客观上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不多,导致业主从主观上没有积极主动签订生活垃圾收运协议的意愿,但实际上垃圾积少成多还是要清运的,从而导致往园区外面道路偷倒乱倒违法行为多发。接下来,江桥镇城管中队在后续执法工作中,将加强对园区企业周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查处,会同市容管理部门强化执法检查,切实保证市容环境整洁和人民群众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