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之以“法” 业主自拆在建违建

发布时间:2016-07-27 点击数:

7月21日菊园新区拆违办接单,反映沪宜公路4800号(东方老年公寓)顶部平台搭建钢结构正在搭建。拆违办工作人员协同城管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此处屋顶确实正在搭建铝合金框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文件,属于在建违建,责令停工整改。经测量,在建建筑物长8米,宽6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城管队员立即找来了业主毛某,向其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违建的相关政策法规,并宣读了《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告知单》,晓之以“法”。违建当事人立即认识到了违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表示自己是因为缺乏法律常识才会有此一举,今天的学习让自己受益匪浅,从不懂法到懂法有了“质”的提高。违建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管理,立即采取行动,自行进行整改,自拆限期为一周。7月27日菊园新区拆违办现场复查,已经自拆完毕。

菊园新区将加大农村地区的拆违控违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律认识,彰显保持拆违控违高压态势的坚定决心,为打造“美丽菊园、和谐菊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