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餐饮店油烟扰民,城管执法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7-04-27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4月17日,嘉定菊园城管中队接到居委电话,反映环城路一餐饮店油烟排放产生污染,影响周边市民居住环境,又值嘉定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期间,饭店后墙被长期的油烟污染的十分脏乱,希望中队能够及时查处,还老百姓一片宁静清洁的居住环境。中队负责联系社区的执法人员获悉后立即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检查了餐饮店的油烟排放设施,发现该店并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分离装置,厨房的油烟未经任何净化处理,就通过管道直接从后墙排出,造成了环境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执法人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告知负责人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饭店负责人当即承诺一周内将对油烟排放管道进行改造,达到排放标准。
4月27日执法人员来到现场进行复查,该餐饮店已安装了油烟分离装置,并将原来布满油烟的外墙粉刷一新,至此,困扰周边居民的油烟污染得到有效的遏制,大大改善了周边市民的居住环境。


【法条链接】:《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1条第1款: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环保部门的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第98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污染较轻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污染严重的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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