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城管中队开展违规户外设施专项执法整治
发布时间:2019-10-23 点击数: 次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户外设施包括了户外广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十月以来,菊园新区城管中队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对辖区内的违规户外设施开展专项执法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了两项内容,一是对违规设施户外设施,责令其限期拆除;二是对于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的户外设施,责令设置者对户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修复。
菊园中队执法队员分三组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开展全覆盖排查,行动中对涉嫌违规设置的户外设施,执法队员通过拍摄现场照片、摄像,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开展前期取证工作。对无法提供户外设施相关审批材料的设施设置人,开具《谈话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并前往中队队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截止10月22日,违规户外设施类案件已立案10起,其中4名当事人已配合整治工作,完成自行整改。下一步中队将对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持续推进违规户外设施治理工作,提升辖区户外设施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