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菊园中队开出首张垃圾分类不予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3-24 点击数:

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菊园新区城管中队一直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辖区内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方式与方法。

近日,发现部分店铺对于垃圾分类投放又出现松懈现象,故组织了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对个人将湿垃圾和干垃圾混合投放进行简易处罚四起,对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一起。

2020年3月17日10时,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菊园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在双坪路*号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干、湿垃圾桶没有标识。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谈话通知书》各一份。2020年3月19日14时20分,对该处进行复查,发现干、湿垃圾桶已完成标识设置,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并于3月23日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把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让广大居民养成良好习惯,使辖区内商户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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