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告诉您:这样毁绿要小心 法律责任仍要担

发布时间:2020-04-28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4月24日下午,有居民举报称位于永靖路898弄的小区居民为修缮自家门前的篱笆,私自将小区公共绿地上的灌木挖去。接报后,菊园城管中队执法队员立即会同居委会和物业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经现场查看,执法队员发现该业主正在修缮自家的篱笆。为了让自家的篱笆更优美,业主将生长在公共绿化带上的三棵高约60厘米的灌木全部移除。物业经理表示,在该业主修缮篱笆时,就反复告知对方不能将公共绿化带上的绿化移除。但是该业主表示,此处三棵灌木是其多年前在该处公共绿地上种植,自己有权进行处置。物业经过多次努力劝说,最后该业主依然任性地将该处三棵灌木移除。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该业主,并告知其即使是业主本人在公共绿化带上种植的绿化也不能随意处置,如果任性处置,将要承担相应的破坏绿化的法律责任。业主表示自己确实存在认识上的误差,并对移除三棵灌木的事实进行了确认,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4月26日,该业主接受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处被破坏绿化已经由物业补种。

在此,城管部门呼吁:绿化是小区有生命的配套基础设施,对提升物业小区景观面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业主生活品质有着重要作用。物业管理部门要尽心履职,一旦发现破坏绿化的萌芽,要立即制止,对于不听劝阻的居民,要及时通报执法部门介入,减少损失,维护小区环境。同时,城管部门告诉广大业主,即使是自己本人在公共绿化带里种植的绿化,后续也不能任性破坏,也要承担破坏绿化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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