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平米能住20人?直面群租难题菊园城管迅速出击查改

发布时间:2020-08-14 点击数:

8月6日,菊园城管中队接到12345举报反应位于慈竹路某小区内,70平方米房屋居住20多人,室内存在隔间和高低床的情况,涉嫌群租。

8月7日,执法队员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处有两间卧室,每间卧室内有三张高低床,一间居住4人,一间居住5人,共9人,且无法定关系,涉嫌群租。随即联系业主限期整改。8月12日上午,执法队员对现场进行复查,发现高低床已经拆除,每间房间只有一张单人床,共居住2人,已及时整改。

8月12日下午,当事人来到菊园中队接受询问调查,提供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显示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为个人。鉴于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故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自今年5月1日新事项划转以来,本案是自今年5月1日房管领域执法事项划转至城管部门以来,中队处理的第一起群租立案查处案件,通过市民举报获取线索,执法队员迅速出击并锁定群租证据,最终顺利办结,解决困扰居民的群租问题。

法条解读:《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法律责任:《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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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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