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力度亦有温度 菊园中队“罚宣并举”查处建设工地轻微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3-19 点击数: 次
近日,菊园城管中队接到市民投诉举报称:陈家山路靠近红石路工地存在占用人行道路施工的情况,且此处工地施工时有污水流出,影响行人过往,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执法队员到场核实后发现两处问题,一是该处工地在人行道上设置围栏,违反了《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各类设施。二是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
针对该工地的两个违法行为,城管中队对其予以宣传教育,分别立案查处:在人行道上设置围栏的行为,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了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的行为,持续时间30日以内,责令改正,当事人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决定。
工地负责人感叹道:“城管的处罚真是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今后一定会完善工地内部的各项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提高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行政执法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让法律在体现威严的同时又充满温情,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因此,菊园中队采取刚柔并济的方式,妥善处理了工地的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与教育的双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