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破坏承重非小事 防治结合消隐患

发布时间:2021-07-30 点击数:

近日,菊园中队执法人员接到12345热线举报,称环城路600弄某室在装修过程中涉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业主起初认为其行为仅仅对墙面进行了小改动并未整面敲毁,并不影响房屋原有结构,为此与物业就房屋施工是否破坏承重结构产生了不同意见。

执法人员接报后积极与业主和物业沟通,择机上门检查。经过实地检查,发现房屋整体为砖混结构,被破坏的墙体有两处。一处为厨房南边与客厅相隔的墙,另一处为主卧北面与客厅相隔的墙,该两处结构确实为承重墙体。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者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一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向业主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告知其破坏承重结构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及所需承担的严重后果,并当场开具《谈话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各一份,要求其限期按要求恢复原状。业主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会全力配合整改,直至房屋承重结构全部恢复。

对承重墙违规行为执法的目的是阻止对房屋承重结构的破坏,将当事人和相关群众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及早发现承重墙违规行为并进行制止是关键。今后菊园城管中队将继续依靠自治与共治,依托社区城管工作室,加强对小区居民的普法宣传,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履职,将后续管理执法中可能碰到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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