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面包车私运建筑垃圾,城管接报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21-09-02 点击数: 次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各种工程项目开工建设,难免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影响环境卫生,产生的扬尘污染也会破坏城市空气质量,严重影响大家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品质的提升。
近日,菊园新区城管中队接联勤上报,胜竹路陈家山路口一空地发现有人涉嫌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经现场调查,发现当事人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车辆苏**的小型普通客车,车上装有几袋建筑垃圾,无处置证。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
8月27日,当事人前来菊园中队接受调查询问。当事驾驶员陈述:车上装的是嘉闵线地质勘查工程取土,混有几袋建筑垃圾,看到胜竹路附近一空地上有人倒垃圾,便想把自己车上没用的几袋建筑垃圾卸下来,没想到被联勤队员发现,通知了城管中队前来执法。经执法队员核查,车上装有2顿建筑垃圾,且无建筑垃圾处置证。当事人已向环卫公司缴纳了建筑垃圾处置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依据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第六款以及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10平方米以下或5吨以下; 2、改正符合要求; 3、对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公共秩序造成较轻影响,处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据此对当事人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夜间,因此菊园中队将常态化开展夜间执法,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的管控力度,坚持以源头和消纳管理为重点,以运输管理为主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巡查和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偷倒乱倒、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城管提醒: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承运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