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严查户外广告设施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2-08-29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8月11日,嘉定区城管执法局菊园新区中队队员巡查至清河路项泾新桥时,发现桥东北侧有一块新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广告牌)。经测量,该广告牌长约10米、高约4米,面积较大,在上海台风季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涉嫌私自设置户外广告,执法队员当即上报。菊园城管中队十分重视该处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协调管理部门,认定该广告牌属于没有任何申报审批手续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随即约谈该户外广告实际设置人郑某。
经调查询问,郑某在接受上海绣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后,为了贪图省事,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使用钢结构加喷绘画面的形式私自设立该广告牌,不久即被菊园中队执法人员发现。由于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建造时所使用的材料、材质、尺寸大小、强度等方面均没有监管,极易对途经的市民群众产生安全隐患,且画面内容未经审核,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菊园中队执法人员向郑某发出了责令整改的行政命令,要求其立即拆除该广告牌,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当事人郑某表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并积极执行执法部门行政命令,在签收菊园城管中队开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的第二日即自行拆除改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