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学习居住区绿化管理与养护,为绿化执法提供理论基础

发布时间:2022-10-21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22年10月21日上午9时,菊园城管中队参加区局组织的全员培训,聆听嘉定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倪老师的讲课,对居住区绿化管理与养护的情况做了介绍。

课程主要讲述了需要行政许可的几项行为,有绿化迁移、树木砍伐和临时占绿。对居住区进行绿化调整的修剪程序,包括常规修剪和回缩修剪。常规修剪由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回缩修剪需经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方案,征求建筑面积及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后,适时组织。居住区绿化的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城管的主要执法事项有占绿毁绿和过度修剪。

通常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对于过度修剪难以认定,通过今天的课程,我们对小区内常见的树木过度修剪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即常规修剪以疏枝为主,主要修除枯枝、过密枝、重叠枝、下垂枝、病虫枝等,禁止树冠回缩短截。回缩修剪,不得集中大规模修剪,一次修剪数量不能超过居住区拟回缩修剪数量的二分之一且不超过50棵。拟修剪数量超过50棵的,应分批次进行,不同批次之间修剪时间间隔需超过6个月。需要回缩修剪的,由业主向业委会提出申请,业委会(或居委会)委托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回缩修剪方案。回缩修剪方案应依法征询业主意见通过后,业委会(或居委会)报街镇(乡)绿化管理部门备案。街镇(乡)备案后可通过委托社区园艺师、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主动对接拟实施回缩修剪的业委会(或居委会),指导具体回缩修剪工作。

超过规定标准的,则可以认为是过度修剪了,相信在今后的执法实际中,我们对破坏绿化的标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可以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在法定范围内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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