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以案释法”爱绿护绿 迎接植树节

发布时间:2023-03-10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3.12植树节”即将来临,到处一片绿意盎然,今年是第45个植树节。城管执法队员在永靖路某小区“城管进社区”的过程中,又想起了当年的那棵柚子树,如果它还在现在应该更高了吧。

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04月15日11时50分,菊园城管中队接12345热线举报发现,该小区内有一柚子树树桩,测量直径27cm,现场未发现树干部分。执法人员立即找到物业调取监控,并向投诉人做进一步询问。经多方调查,嫌疑人锁定了陆某某。城管执法人员电话联系陆某某,陆某某对砍树的行为供认不讳。陆某某表示因该树的位置导致其停车时剐蹭,故一气之下砍了树。城管执法人员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补偿标准》及《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正是植物茁壮成长的季节,希望以上的案件不再发生。另外,《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2023修订版)已于3月1日起实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树木迁移或砍伐的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一)树木严重影响业主或房屋使用人采光、通风的;(二)树木严重影响房屋安全或其他设施安全的;(三)树木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四)树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居民朋友们切勿擅自砍伐!

 

【法条索引】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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