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以案释法”严查严处无证运输 促进规范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3-03-15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23年03月04日16时30分,菊园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一辆车牌号为沪EB3***的蓝色重型自卸货车在嘉定区武乡南路胜竹路路口由东向西满载行驶,执法人员当场叫停车辆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辆隶属于上海**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车上满载的是建筑垃圾,车辆无法提供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开具《扣押(查封)决定书》,对该车实施暂扣。

3月7日当事人前来菊园中队接受调查询问,装运建筑垃圾7.81吨,2年内首次未取得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承运建设工程垃圾。执法人员根据裁量基准对当事人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在当事人执行处罚后,执法人员对暂扣的车辆做了解除扣押(查封)决定,物归原主。

菊园中队将加大对重型自卸货车的检查力度,采用深入工地、路段蹲守、监控调取等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无证运输的行为,促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法条索引】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承运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取得市绿化市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建设工程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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