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主要道路运输砂石产生撒落,警告并罚款
发布时间:2023-04-11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近日,菊园新区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上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在嘉定区沪宜公路(204国道嘉定段)红石路西200米处,运输砂石的车辆未采取覆盖措施,产生遗撒。经调查,该公司的搅拌车沪D****在路段上撒落砂石长50米。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之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已清理。当事人前来菊园中队接受调查询问。当事人在2年内没有因同样行为被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门处罚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运输水泥、砂石、垃圾等的车辆、船舶应当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泄漏、遗撒。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产生泄露、遗撒,违法行为发生在主要道路、主要河道和景观区域的处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
因沪宜公路属于国道,该行为发生在主要道路上,故对当事人做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以示警戒。希望大家引起重视,在车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覆盖措施,不能撒落水泥、砂石、垃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