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以案释法】严查严处违规收运 促进规范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3-04-14 点击数: 次
2023年03月25日09时20分,菊园中队执法人员在永靖路巡查时发现吴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沪FR****正在不符合规定收运装修垃圾,被执法队员当场叫停。经调查,该车辆非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车辆。执法人员立即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各一份。
3月28日13时20分,当事人前来菊园中队接受调查询问,车辆的荷载是7990KG,装运装修垃圾一车,2年内首次不符合规定收运装修垃圾,执法人员根据裁量基准对当事人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为了防止当事人胡乱处理车上的装修垃圾,造成二次污染,执法人员联系了环卫部门。当事人与环卫部门签订了《装修垃圾清运协议》,并缴纳了清理费用。
【法条索引】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