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居民住房变身饲料加工厂?改!

发布时间:2023-05-17 点击数:

近日,菊园中队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在武乡南路259弄*号*室发现徐**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城管队员入户检查,发现该户四室二厅三卫一厨,北侧两房、东南侧房间、客厅均堆放宠物饲料,南阳台摆放一台加工机器,厨房摆放烤箱等加工设备。现场有一名女性正对三文鱼进行加工,现场询问其承认加工品为宠物饲料。三个卫生间、西侧房间保留居住功能。该房屋租客徐**到场,对自己加工销售宠物饲料行为表示承认。执法队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几日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已改正。

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提醒居民,住宅物业主要是用于居住的,不得擅自将住宅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者食品加工场所,否则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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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对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