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中队:【以案释法】装修垃圾不乱倒 规范处置更省钱
发布时间:2023-06-08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2023年05月20日15时15分,菊园中队执法人员接联勤上报,在沪宜公路沈海高速西南角发现一位大爷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正在将袋装装修垃圾搬运到路边丢弃。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在联勤队员的规劝下,已将倾倒的几袋装修垃圾搬回了三轮车上,三轮车装满装修垃圾停放在路口,装修垃圾主要为水泥块、瓷砖等。执法人员现场向联勤队员核实,表示已拍下当事人倾倒装修垃圾的照片2张,并提供给执法队员。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将三轮车上的装修垃圾交由菊城环卫处置。
2023年5月24日15时00分当事人前来菊园中队接受询问调查,并带来了与环卫签订的《装修垃圾清运协议》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发票》。据《清运协议》显示当事人擅自倾倒的装修垃圾也就500斤左右,规范处置费用不足百元。鉴于当事人首次个人擅自倾倒装修垃圾,垃圾重量不足5吨,执法人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给予了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顿觉懊悔不已,为了省下这区区几十元,付出了十几倍的代价,真是得不偿失。
行政处罚皆具震慑作用,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希望这种乱倒垃圾的行为不再出现,美丽环境需要每个人的守护。
【法条索引】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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