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物业同心共管 装修垃圾规范处理

发布时间:2018-04-17 点击数: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嘉定新城(马陆镇)装修垃圾的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马陆城管中队于4月9日起,陆续召集全镇物业召开专题培训会议。

为确保会议效果,中队采取小班化教学模式,以社区为单位召集物业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物业应当履行的义务予以强调:作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应当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保持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

会议同时强调,物业应当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清运,并明确清运时间、频次、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等事项。作为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敦促物业做好相关工作,马陆城管中队将结合物业对装修垃圾的管控情况对物业进行考核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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