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城管中队成功处置一起擅自砍伐树木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10 点击数: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接到“12345”投诉举报,反映封周路255弄东方豪园小区内存在私自砍伐树木的情况。接报后,中队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经核查,擅自砍伐树木情况属实,被砍伐的为11棵柳树,均被砍到根部。经初步测量,柳树胸径从18厘米到30厘米不等。

案件调查初期,相关人员相互推诿,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砍伐树木工人均否则自身有过错。经多次约谈开发商、物业公司、雇佣业主、直接砍树工人,马陆城管中队最终认定直接砍伐树木的施工人员为行政处罚主体。

《上海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擅自砍伐树木,违反规定的,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日前,该起擅自砍树案件经马陆中队执法队员充分调查取证后,最终决定对擅自砍伐树木的人员处以罚款处罚。

马陆城管中队提醒市民,确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树木的,养护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切勿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迁移和砍伐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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