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活禽扰民引民忧 城管迅速来处理
发布时间:2019-03-21 点击数: 次
3月16日,马陆城管中队接到举报,称洪德路333弄附近有擅养活禽情况,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希望有关管理部门核实查处。
中队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确有擅养活禽情况。经过系列调查取证,执法队员将目标锁定裕民南路一家饭店。经询问确认,对方承认饲养公鸡作为饭店菜品。执法队员将居民的诉求转告店主,并告知饲养鸡鸭等一类活禽不仅会污染周边环境,而且公鸡报晓也会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经过教育,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歉意,并表示会立刻进行处理。18日,城管执法队员再次来到该处饭店,发现当事人已将公鸡宰杀。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
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关注擅养活禽投诉、加强商业街和小区内的巡查,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号召大家做文明都市人,确保城区环境的整洁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