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路遇扰人“拦路虎” 抽丝剥茧溯源头

发布时间:2019-03-25 点击数:

3月6日上午,马陆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到众芳社区辖区外主干道旁的人行道时,发现附近堆放了近二十袋的建筑垃圾。根据白色垃圾袋的特征,立即联想到了前一日在阿克苏路执法检查时的情形。

3月5日下午,派驻众芳社区的城管执法队员按照往常巡查街面,途径阿克苏路时发现一商户门口堆放着大量袋装化的建筑垃圾。他们随即告知店内员工,限期清理,并拍摄取证照片。白色的麻袋与三处人行道上发现的特征极为相似。

为印证猜测,他们来到该商户进行复查,果然发现前一日堆放的建筑垃圾已大为减少,且尚存的建筑垃圾特征和三处人行道上的极其相似。据此,执法队员合理怀疑,该商户为处置并倾倒建筑垃圾的当事人。为了证实猜想,执法队员通过公安协查调取了商户周边的监控。果不其然,视频显示3月6日凌晨有人驾驶三轮车满载白色袋装物从该商户附近驶出,并空载驶回。

带着这些证据,执法队员找到了该店负责人,当事人查看了三处倾倒现场后,承认是其店内建筑垃圾,并承认交由无作业服务资质的第三人进行清运的事实,但同时表示没有违法的主观动机。面对中队方面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提出了听证要求。

3月22日下午马陆城管中队对阿克苏路某商户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一案举行听证会。会上,调查人员对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拟对该案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建议进行了陈述。当事人对证据和事实没有异议,但表示其没有主观故意,主动配合整改,且经营状况不佳,希望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后,马陆城管中队最终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一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法律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马陆城管提醒您:建筑垃圾的倾倒和处置要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或单位,切勿擅自倾倒和处置!

ac38c36662d84eb3a112f0032c6c7008.jpg

03be76f73a2f4277844e83f1175b87d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