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中队:教育劝说勤普法 城管执法促整改

发布时间:2019-04-10 点击数: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公用部位等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日前,马陆城管中队接到举报,称云屏路一住户正在敲承重墙,装修声音较大,伴剧烈震感,且将公共区域封闭起来违法搭建,请求管理部门核查处理。

中队接报后,立即进行情况核实。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情况,但业主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的行为属实,该房屋东侧到天井有部分公共区域被封闭,封闭面积约为7.5平方米,封闭用材料为玻璃钢窗与水泥砖墙。当事人称,开发商当时告知此部位为赠送面积,允许封闭。执法队员立即拍摄照片取证,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根据,并责令该住户限期将改建部分恢复原状。

近日,执法队员对恢复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处房屋公共区域已经恢复,封闭所用的玻璃钢窗、水泥砖墙也已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