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城管严查工地排污 还市民整洁市容环境
发布时间:2019-10-12 点击数: 次
10月8日下午14时,马陆城管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封周路合作路某工地正在对外排放污水,沿线道路被泥浆覆盖,对往来车辆和行人通行造成不利影响。
执法队员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并进行取证工作。经查,该工地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
通过对接工地责任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对该处施工工地对外排放污水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承认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马陆城管中队责令该处工地承建商限期整改。
10月9日上午9时,马陆城管队员对封周路合作路工地进行复查,发现该工地已经停止对外排放污水,工地方面对周边路面进行冲洗,沿线道路恢复了洁净。10月10日,当事人来到马陆城管中队,就施工工地违规排放污水的行为,接受调查和行政处罚。
下一步,马陆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违规排污情况的全覆盖检查,对未经许可违规排污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推进落实施工工地净车出场,还市民整洁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