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城管联动属地联勤部门合力查改偷乱倒行为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数: 次 来源:上海嘉定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接到大宏村联勤工作人员来电,称陈宝路西侧有偷乱倒垃圾现象。接报后,执法队员立刻赶赴现场。
经现场检查得知,当事人驾驶小货车协助运输货物,因多余的废弃物无处丢弃,便贪图方便将其倾倒在路边。经现场测量,偷倒面积约占地5平方米。执法队员告知其行为属于乱倒垃圾违法行为。当事人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将倾倒在路边的杂物自行清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乱倒垃圾不仅给城市市容造成影响,更破坏周边的卫生整洁、造成环境污染,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的同时,也会对疫情的持续防控产生不良影响。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加强环境保护治理,严查严管偷乱倒垃圾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