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镇中队: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 奏响垃圾分类“进行曲”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数: 次
近期,马陆城管中队持续推进“新时尚”垃圾分类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垃圾分类执法监督员。9月初,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嘉戬公路一家烧烤店,发现该店铺厨房垃圾收集容器中,有菜叶和塑料包装袋混合投放的情况。执法队员随即联系店内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9月14日下午,执法队员再次来到该店铺对商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在可回收垃圾桶内,混有易拉罐、木板、菜叶等。店内负责人随即承认其混合投放垃圾的行为,并表示将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案件调查。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或者其他可回收物经营者。
马陆城管中队在此呼吁:垃圾分类从我做起!马陆城管中队也将紧紧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行动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整治。奏响、奏好垃圾分类“进行曲”,引领文明生活“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