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城管中队:垃圾分分类 资源不浪费

发布时间:2020-12-08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随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推行,马陆城管中队时刻关注辖区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情况,持续联合小区物业,持续开展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近日,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多处社区,通过联系所在小区物业、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对垃圾未分类投放现象重点整治。在查处一例混投案件中,通过物业提供的照片、视频等线索证据,联系到混投干、湿垃圾的当事人。当事人承认在物业对其提出立即改正的要求后,没有当场立即整改。执法队员依法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或者其他可回收物经营者。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对居民日常生活卫生整洁的一种保障。马陆城管中队在执法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整治,多措并举、坚持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全面提升居民群众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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