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城管查处一起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工程渣土案件

发布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结合辖区实际,对镇域内工地文明施工情况开展例行检查。执法队员巡查至叶城路某工地时,发现一辆小型自卸车在装运工程渣土。执法队员上前询问是否有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司机表示无法出示许可证,承认未取得运输许可。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城管执法队员当场告知其擅自承运工程渣土的违法事实。按照裁量基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罚款处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承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百日攻坚不松劲,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时刻关注可能引发环境问题的因素,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的工作,维持城市有序建设和环境长效整洁,扎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能级。

1e78da5775a64af097d1fa1f9b2625dc.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