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百日攻坚 助力水环境保护 马陆城管对未及时清理养护河道行为进行查处
发布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次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切实消除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环境问题,马陆城管中队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着力营造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
日前,马陆城管中队接到市民反映,称永盛南路某段河道内有废弃物无人清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河道上有几处废弃物漂浮。随后,执法队员联系属地河道养护单位到现场清理。
无独有偶,马陆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大治路时,发现大治路某段河道内有2处漂浮废弃物无人清除,执法队员立即联系该河道养护单位,要求其立即清除。
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水面漂浮物打捞和船舶垃圾、粪便接收作业的,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防止污染水域。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针对上述两家河道养护单位违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马陆城管中队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对上述两处河道进行复查,经核实,现场河道内漂浮物已清理完毕。接下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有效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加强河道日常巡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河道水环境保护,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