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城管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5 点击数: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沪宜公路高台路,发现该处建筑工地在拆除房屋的过程中,未配足洒水喷淋设施,现场只有一台洒水车,未能有效抑制扬尘污染。执法队员联系到工地负责人,并告知其有效防尘设施和措施上的欠缺,责令其限期改正。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整改规定期限届满之后,中队执法队员再次对上述地址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已按照要求整改,现场增加了一台洒水车,且配备了洒水喷淋设施,现场扬尘污染情况的现象到了明显改善。

未来,马陆城管中队将持续做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从源头上做好扬尘管控,保障空气质量,促进新城建设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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