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新了!马陆城管加大共享单车乱停放整治力度

发布时间:2021-06-03 点击数:

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共享单车乱停放做出了最高可达10万元的罚则规定,并赋予城管执法部门执法权。《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新法条规定: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

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马陆城管中队结合联勤指挥中心街面视频监控反馈情况,联合交警、联勤等部门,对中信泰富万达广场、宝龙广场、嘉定新城地铁站、伊宁路阿克苏路等大型商场及主要道路周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量较多的区域进行整治,督促青桔、美团、哈罗等运营企业及时清理乱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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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万达广场周边共享单车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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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广场周边共享单车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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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路阿克苏路共享单车整治


下一步,马陆城管中队将立足新条例,继续保持共享单车乱停放整治高压态势,不定期开展整治。同时,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开展宣传和教育,明确企业法律责任,为市民营造一个通畅、有序的城市环境。

在此,城管执法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规范使用共享单车,文明停放,共同维护市容环境。